**区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局以丰审批投审字[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市**区黄各庄镇**坨村、**坨村、米厂村,小集镇西邸村,柳树瞿阝镇廒里村、韩家瞿阝村、刘德庄村2.1.2建设内容及规模:(1)黄各庄镇**坨村:道路硬化1000.49平方米,便道硬化7955.12平方米。(2)黄各庄镇**坨村:便道硬化5698.81平方米,**排水管道78.35米。(3)黄各庄镇米厂村:便道硬化2312.89平方米,绿化种植卫矛114.4平方米,种植紫叶李32株,**排水管道384 米。(4)小集镇西邸村:道路硬化4725.27平方米。(5)柳树瞿阝镇廒里村:道路硬化1682.32平方米,便道硬化1338.68平方米,**排水管道653.5米。(6)柳树瞿阝镇韩家瞿阝村:道路硬化3588.69平方米,便道硬化628.91平方米,**排水管道657米。(7)柳树瞿阝镇刘德庄村:道路硬化3802.6平方米,便道硬化2117.56平方米,绿化种植**62株。2.1.3 质量标准:合格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合同中另行约定)2.1.5特别说明:按照(冀政务办[2023]35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3 09:00至2024-07-29 17:00(**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0 14: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为CA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CA、**CA、**CA、联通CA、CQCCA、CFCA),CA认证服务热线:**CA:400-****-3355;**CA:400-****-0200;**CA:400-****-3319;联通CA:0311-****1619;CQCCA:138 3232 6174;CFCA:400-****-988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市**区湖岸****大街C区251号底商2楼、邮编:063300、 联系人:马海娜、联系电话:0315-****169、邮箱:****@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5-****707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 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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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2日 更正公告日期: 2024年08月13日 2、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增加内容:3.5围标串标甄别 电子化交易平台甄别是否有围标串标行为,经甄别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并认定涉嫌串通投标,评标及认定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载明。 1.不同投标人编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硬盘和主板的序列号)、解密IP均相同的; 2.从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文件且不能提供合理说明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包括等差数列或规律性百分比)的;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高度相似或雷同的; 5.不同单位上传投标文件时的操作人姓名或联系电话相同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串通投标的情形。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存在被认定涉嫌串通投标情形的,招标人应及时将评标报告报送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公告提交单位(盖章):**** 2024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