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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备案变更信息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局审核通过**市****公司****诊所提出的:变更诊所名称申请,****诊所备案变更后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 | 主要 负责人 | 经营 性质 | 诊疗科目 | 医师 | 护士 | 中药师 |
**市****公司****诊所 | ****区**路东侧时代豪庭小区1—5号门店 | 周旭 | 周旭 | 营利性 | 口腔科 | 周旭、周春丽 | 李宜津 | 无 |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7日
****医疗机构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联系电话:0311——****9559
联系地址:**市市府街东段54号
****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