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局关于2024年11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1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138
通讯地址:****中心大街交叉口西行200米**
邮政编码:0539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县东里满分输站和**分输站互联互通项目 | ******县东里满镇 | **** | ******公司 | 本项目线路起点为已建东里满分输站,终点为已建**分输站,**管道约8km,站场(东里满分输站)接入装置1套,**分输阀,可为管道沿线预留分输下载。 | 废气: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抑尘、填挖的土石方、露天堆放及运输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进行篷布遮盖、设置在线监测设备等;本项目施工前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要求施工车辆全部达到国Ⅲ及以上标准。焊接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排放。正常工况下仅分输站工艺设备运行过程中会有少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逸散。非正常工况各站检修、超压天然气排放天然气经20m放空管排放。 废水:主要为试压排水、施工车辆冲洗水。试压水循环使用,最后一段管道试压水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施工车辆冲洗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噪声: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施工噪声。噪声设备均安装在工艺装置区内,对各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选用低噪设备等降噪措施;为降低放空瞬时强噪音,对放散管安装消声器。 固废:主要为废弃泥浆、施工废料、清管杂质、生活垃圾等。施工结束后,废弃泥浆储存于泥浆池中,经自然干化后,掩埋至表层土下。清管杂质用于场地平整;****物资部门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