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11-26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
〔2024〕第52号
****农场****公司(原大曹庄管理区****公司):
**洨河100MW“风+盐储”一体化示范性项目于2024年11月11日,****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897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转用国有农用地1.2947公顷。****政府批准的转用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897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二、转用土地情况
(一)面积:****农场****公司(原大曹庄管理区****公司)国有农用地1.2947公顷。
(二)范围:****农场****公司(原大曹庄管理区****公司)精晶药业西北侧、鱼滩头村东南侧、张家庄南侧土地。
(三)用途:供电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四、工作安排
由****按照转用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转用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转用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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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