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主**排水防涝设施综合提****行政审批局****审批局关于**县主**排水防涝设施综合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临审批投审(2023)6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县**2.1.2建设内容:一标段:西段河道及巡查路;****泵站及管道工程,巡河路改造工程;东部巡河路及河道整治;北部巡河路、排水工程。二标段:灌区恢复段(**街-兴临街);灌区恢复段(兴临街-**街);**大道防汛通道。三标段:泜河通行桥梁工程;第二小学**、圣景公园一**、圣景二**通行桥;巡查配套用房(防汛瞭望台和5个巡查用房)建设。四标段:**街、兴临街排水工程;**路、子龙路、富强路排水工程;**排水沟整治;排涝设施。2.1.3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阶段相关服务期结束止2.1.4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正在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数量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2019)的要求;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附件人员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6人,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
3.1.5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投标人的身份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0:00:00至2024-12-12 23:59:59(**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专区(http://hb.****.cn)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专区”(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招采进宝**专区上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提示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
接受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侯永超,0311-****0718。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9-****302
电子邮箱: ****@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主**排水防涝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监理一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县主**排水防涝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监理二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县主**排水防涝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监理三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县主**排水防涝设施综合提升工程监理四标段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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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湖大道61号 | **市**区翟营南大街50号**大厦B座1501 |
张瑞峰 | 侯永超 |
0319-****360 | 0311-****07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