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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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补遗书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0:00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市交建新能源临**17.875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 **市交建新能源临**17.875万千瓦风电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补遗书 招标编号:HXZB2024-D1-00593-001 No.01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等相关条款的规定,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补充,该修改、补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替换原招标文件的相应内容,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将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中第四条“1、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活动时,应当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 8161)相关规定,并按监理合同要求进行履约。 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建设厅《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修改为: “1、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活动时,应当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相应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等组成项目监理机构进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人员配置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 8161)相关规定,并按监理合同要求进行履约。 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建设厅《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其中监理工程师最低配备5人,监理员最低配备9人。” ****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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