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24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
〔2025〕第39号
****办事处果村及有关农户:
**县2024年度第104****机关团体项目、城镇村道路项目)于2024年12月30日,****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800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1818公顷。****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机关:****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800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30日
二、转用、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转用、****办事处果村集体土地0.1818公顷。
(二)范围:果村村南。
(三)用途:机关团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2月7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四、工作安排
由****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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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