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年消纳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砖、3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水泥稳定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年消纳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砖、3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水泥稳定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提出对年消纳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砖、3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水泥稳定土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注: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相关部门意见。
通讯地址:****中心(中心中路191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13号窗口)。
联系电话:0312-****690。
邮 编:071100。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公司年消纳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砖、30万吨干混砂浆、20万吨水泥稳定土技改项目 | ||
建设单位 | **市****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五骏****公司 |
项目基本情况 | 附件:项目审查信息 | 公示日期 | 2025-01-20 |
附件:项目审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