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乡街道路分隔栏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2月07日 11:1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2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市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 | ||
预算金额 | ¥68.33596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媛媛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3189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0-****186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开发区****广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3189 |
项目概况 |
贵乡街道路分隔栏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8日09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贵乡街道路分隔栏项目
预算金额:683359.62
最高限价(如有):683359.62
采购需求:贵乡街道路分隔栏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08日至2025年02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2月2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ggzy.****.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电子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2.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CA 的投标人(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市公共**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cn)点击区县登录入口,选择并登录**公共**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供应商,请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报名、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供应商),需进行 CA 注册。CA 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 5.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方式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开编制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即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应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采取明标评审、技术标部分采取暗标评审。未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
联系方式:0310-****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广场
联系方式:0311-****31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媛媛
电 话:0311-****3189
八、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