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及配套完善项目-供热管网一标段施工
澄清公告2
致所有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4投标保证金中3.4.1内容原为“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现澄清为“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按前附表1.3.2款规定提交,并按要求将资料附到《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七、资格审查资料或八、其他材料后。
注:投标人选择电子保函的,应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银行保函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以及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投****银行****银行保函权限,****银行出具银行保函,并由银行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选择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附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以及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证保险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