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农贸市场EPC工程总承包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759.49㎡,规划总建筑面积2309.70㎡。其中菜市场建筑面积2016.48㎡(含高位水箱面积249.18㎡),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293.22㎡,配套建设停车位等附属工程。项目建成后,常年能源综合消耗量为24.69吨标准煤。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须为(1)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无利害关系承诺书。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即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者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可与拟派设计/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人员,且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具有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家数≤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6 00:00至2025-03-04 23:59(**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8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综合开标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县公共**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管理中心
电话:0319-****920
电子邮箱:****@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农贸市场EPC工程总承包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4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市**县 | 地址: | **省**市**区 |
邮编: | 054299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石平志 | 联系人: | 曹欣 |
电话: | 0319-****898 | 电话: | 155****5909 |
传真: | 0319-****898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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