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连镇镇北段和**镇南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连镇镇北段和**镇南段)施工已由****科学技术局以东发改字[2025]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县级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65640平方米,步道长度约38.12公里,宽度4-6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大**国家步道慢行交通系统、服务设施、标识解说设施、安全保障设施、市政环卫设施、绿化景观、以及建设驿站等相关配套设施。本次招标涉及连镇镇北段李四维驿站-桩号20198和****)全部内容。建设地点:**县大运**侧堤顶路沿线计划工期:285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标段划分:2个:一标段**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连镇镇北段李四维驿站-桩号20198),二标段**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2-21 09:00至2025-02-27 17:30(**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3-1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代理付费主体:招标人,收费标准:按双方签订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中明确的金额收费。电子招标平台为九安电子投标交易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及补遗、澄清、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环节使用第三方平台。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见招标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办公室 电话:0317-****193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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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大**国家步道建设项目(连镇镇北段和**镇南段)施工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5年2月2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5年3月07日 2.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13日9时00分”。更正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3月24日9时00分”。 3.原“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9时30分,”。更正为:“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9时30分”。 4.根据项目需要,招标人重新发布工程量清单,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九安电子招标平台(www.****.com)下载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