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9日
****开发区**VOCs****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开发区**VOCs****中心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情况
项目名称:****开发区**VOCs****中心项目
选址:****开发区**道65号艾尔姆厂区5号厂房
工程概要:建筑面积约为8000平米,无**厂房,拟利用原有厂房进行改造,预计修建大钢结构喷漆室1套、小钢结构喷漆室2套、大喷砂室1套、小喷砂室1套、大汽车修补间1套、小汽车修补间14套、大打磨间1套、小打磨间10套、电动轨道车14台、50吨**吊2台、 150吨地磅1套、20万风量VOCs处理设备4套、5t柴油叉车1台、除尘设备若干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开发区**道65号艾尔姆厂区5号厂房
联系人:郝春雷 联系电话:152****0452
电子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编制单位:******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com/s/1ZU1Ub-l3zOAhew7sZCdeYwpwd=4tvf提取码:4tvf
五、提出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个人和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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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