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按照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法设立的职业院校、具备职业培训资质的公办和民办培训机构、****基地等。
二、培训机构申报条件
(一)具有法定办学资质,取得政府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经政府行政部门认定,****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在规定范围内开展培训项目。
(二)具有与培训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具有稳定合格的师资队伍;专业性强的领域或科目,有能够进行实训的场所或实训**单位。
(三)遵守职业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内容完善,社会信誉良好,无违规办学等不良记录,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四)具有较丰富的办学经验,培训质量较好。
(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衔接的就业渠道。
对师资力量雄厚、产教融合较好、就业渠道稳定的优质培训机构优先纳入;对创办和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较多的培训机构优先纳入。
三、申请报名
具有申报意愿的培训机构,****事务局宣教科提出书面申报,初审通过后进行社会公示,符合条件的签订合同后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备案。
四、申报需提供材料:
(一)**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就业定点机构申报认定表;
(二)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人征信;
(三)培****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资质证明;
****管理部门办公场所照片,部门人员名单;(五)部门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工资发放单等;
(六)多媒体设备和网络信息培训设备,教学仪器设备维护记录;
(七)课程表、教师名册、教师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及任教课程、教材;
(八)机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九)培训场地证明;
(十)校企**协议;
(十一)其它可以证明符合承接培训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三份,签章齐全。电子版申报资料请以“机构名称+培训项目”命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
联系人:闫秋菊
咨询电话:****136
地址:**县建设北路32号
附件:**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培训定点机构申报认定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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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