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任交告 [2025]08号)
任交告[2025]08号 2025/03/20
****政府批准****规划局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37086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北**桥村东、四号**、会战道西、****电厂西南 |
年限: | 70 年 | 容积率: | 1< 并且≤2 | 建筑密度(%): | ≤24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3708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215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A0007 | |
起始价: | 6074.69 万元 | 加价幅度: | 30 万元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申请。授权他人竞买的,只接受现场授权和公证授权。
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发改财金 【2016】14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限制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地上架空线、地下管线、地下障碍物、绿化等均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勘验并自行妥善解决。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需符合《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并不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范围内。
出让宗地建设项目用地需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满足环保要求。
竞买人应详细阅读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行踏勘拟出让的地块。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表明其已经全面了解了拟出让地块的现状、全部接受了拍卖文件的规定。
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情况、详细资料、出让条件、项目开(竣)工时间要求等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商品房销售价格按**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执行。
宗地应按照****建设厅等八部门印发《****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冀建城建(2019)18号)要求,配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并按要求移交。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0日至 2025年04月09日到****三楼31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5年03月20日至 2025年04月09日到****三楼318****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4月09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5年04月0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2025年04月10日10时00分在****四楼交易大厅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申请人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9日16时30分,申请人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提交出让文件规定的所有报名资料,否则不得参加报名资格预审,从而不具备竞买资格。
2 、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买保证金中相当于成交价款20%的部分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买保证金不足成交价款20%的部分,应于5日内交清。
3 、宗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的60%,余款要在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清。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4. 宗地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5 、其它相关内容详见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三楼318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317-****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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