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党校改造装修工程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03月21日 17: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3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翔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191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西街17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6-****0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南尖塔镇**路水云间小区2号楼(西门底商仁聚)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6-****1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党校改造装修工程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党校改造装修工程办公用品采购项目A包中标人哈****公司,中标价为526000元,因自身原因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依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部分4.4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4.4.3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或重新招标,同时,对构成违约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追究其违约和赔偿责任。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经采购人确认下一候选人****投标报价最低,满足顺延条件,故顺延****为A包中标人,中标价526666元。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西街171号
联系方式:031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南尖塔镇**路水云间小区2号楼(西门底商仁聚)
联系方式:0316-****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翔
电 话:0316-****191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