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我局拟采取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公开协议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位置 | 面积 | 用途 |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权属来源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M | |||||
燕灵路东侧、兴顺街南侧 | 24340㎡ (合36.51亩) | 中小学用地 | 50年 | ≤0.9 | ≤30 | ≥35 | ≤24 | **市2024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 |
备注 | 宗地上有地上物,与土地一并出让 |
其他详细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可到****获取。
二、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5年3月21日起至2025年4月19日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对本公告所列宗地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到****建设审批科。本期出让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申请。
联系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16-****630
四、意向用地者需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明);
3、意向用地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4、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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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