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秦交国土预告字〔2025〕01号
秦****规划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出让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01-01 | 秦皇西大街以南、青龙河道以北、南**路以西 | 48 | 商住混合用地 | 40 70 | <1.5 | ≤35% | ≥30% |
01-02 | **区岭前街以南、文育路以西、规划二路以东 | 20 | 居住 | 70 | <3.0 | ≤35% | ≥30% |
01-03 | 站北**侧 | 31.64 | 居住 | 70 | <2.0 | ≤20% | ≥35% |
01-04 | **区北环路以南、迎宾路以西 | 30 | 商住混合用地 | 40 70 | <3.6 | ≤50% | ≥20% |
01-05 | **区北环路以南、迎宾路以东 | 25 | 商住混合用地 | 40 70 | <4.2 | ≤50% | ≥20% |
01-06 | 北二环**侧、**北路以东 | 240 | 商服 居住 | 40 70 | <2.5 <2.0 | ≤50% ≤35% | ≥20% ≥30% |
01-07 | **大道南侧 | 16.87 | 工业 | 50 | <1.0 | ≤40% | ≥20% |
公告时限为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23日。
三、申请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企业及法律法规或我市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期限内工作日,对本次公告宗地有用地意向的单位可携带申请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到****交易科咨询或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城镇住宅用地受让人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办公厅《****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配建必要的文化体育、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物业管理、邮政服务、便利店等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地上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装配式建造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要求及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指标要求等,以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省**市**区迎宾路95号213室
联系电话:0335-****515 ****635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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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