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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经开区环保产业园供水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
****政府 | **** | |
****集团****公司 | ||
无 | ||
县级 | ||
不涉及**、改扩建的存量项目 | ||
**省,**市,**县 | ||
**县 | ||
本项目为存量基础设施项目,采用“转让-运营-移交(TOT)”模式实施,包括存量供水设施和存量污水处理设施。 存量供水****水厂及水利部门尚未核验的供水工程,****水厂供水能力1万吨/日。 存量污水处理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2****泵站和和厂区外4.57公里污水管网),****处理厂现状处理规模为1.5万m3/d,处理后污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 ||
13308.4241 万元 | 城建 | |
TOT | ||
实施机构 | ||
实施机构 | ||
是 | ||
480 月 | 40.00 年 | |
否 | 是 | |
**县 | ||
《**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 | ||
0 月 | 0.00 年 | |
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低于处理成本的应当逐步调整到位。因特殊原因,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足以支付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营的成本的,****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 ||
本项目为存量设施项目,不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