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香湖美地一期屋顶房屋维修工程已经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维修基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香湖美地一期屋顶房屋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香湖美地一期1#、2#、3#、6#、7#、8#、10#、11#、13#。
建设内容:香湖美地一期屋顶房屋维修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30日历天
建设资金来源:维修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质保期五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一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内容,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于2025年03月27日至2024年03月31日,每日上午9:00点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赵经理 联系方式:157****83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点:**市桃****路469号
联系人:扈经理 联系方式:151****8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