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5
体裁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
宁北街道小王庄村、荆里庄村、黄退三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县2025年第41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1号地拟征收荆里庄村南(**凤鸣湖公园,西至滨**路,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308国道)的土地,面积约1.1324公顷;拟征收小王庄村西(**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308国道)的土地,面积约0.04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2号地拟征收荆里庄村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308国道)的土地,面积约0.2788公顷;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308国道)的土地,面积约1.131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3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东路,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308国道)的土地,面积约6.556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4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西(**凤鸣湖公园,西至滨**路,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5.5093公顷;拟征收荆里庄村南(**凤鸣湖公园,西至滨**路,南至滨**路,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2648公顷;拟征收黄退三村东(**凤鸣湖公园,西至滨**路,南至滨**路,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096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5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424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6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248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7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27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8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111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9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凤鸣湖公园,南至凤鸣湖公园,北至凤鸣湖公园)的土地,面积约0.795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10号地拟征收小王庄村北(**凤鸣湖公园,西至滨**路,南至小王庄村村地,北至滨**路)的土地,面积约1.499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9日开始,****办事处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8日。本公告可在****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n。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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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4日
联系人:刘子辉 电话:031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