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编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开发区**路(经六路)东侧、**华城聚通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北侧,土地有效使用面积为40011.6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使用年限50年。
二、地块规划指标要求和开发建设要求:小学容积率不大于0.8、中学容积率不大于0.9,建筑密度不高于25%,绿地率不低于35%,小学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中学建筑高度不高于30米。投****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局能耗标准及主要指标的要求。
三、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让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税费均由受让人自行支付。
四、受让方在取得项目用地后,须严格依照《**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五、涉及产业用地出让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廊自然规〔2020〕68号),竞得人须先****政府****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书》,方可正式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公告时限: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止。
七、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在公告期限内,有意向的用地单位(个人)可对公告所列地块提出意向申请,并以书面形式提****开发区管委会501房间。联系电话:0316-****904。
八、确定供地方式:在公告时限内,拟出让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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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