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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总社、****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供销[2024]17号)、****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县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12)要求,为做好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供销社在社有企业和基层社中就服务主体进行了筛选,经县社党委研究,确定**县供销大楼为2024年**县第二批中央财政资金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服务面积2.8万亩,现对筛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或以****供销社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7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8-****325
邮箱:****@126.com
2024年7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