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年03月27日
****作出的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文件全文 | 公告日期 |
1 | ******公司年产医疗坐便器10万件、护膝塑料减震垫10万件、100万个乐器包装盒项目 | **行审环表〔2025〕9号 | 2025.3.27 | 运营期:①废气:注塑、吸塑、发泡加固工序上方设集气罩,将废气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一期)、DA002(二期)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措施排放。②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园区纳污管网,最终进入******公司深度处理。③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风机消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④固废:残次品、下脚料、废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PU料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设单独贮存间,固定规范存储,严格落实“三防”措施,按照要求及时由具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危废的贮存、转运、处置及管理按照危废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 2025.3.27 |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联系方式
电话:0318-****982
通讯地址:**市**区冀****服务局二楼“冀易办”****中心窗口(05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