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听证。
电话:0314-****801
传真:0314-****801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邮编:067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1 | **龙须门至黄崖子公路改建工程废石破碎加工项目 | **县板城镇崖门子村 | **** | ******公司 | 项目建设**龙须门至黄崖子公路改建工程废石破碎加工生产线,根据工程需求年破碎加工石料6万方。 | 施工期 1、废气: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挡,地面、车行道路硬化处理,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覆盖蓬布,易起尘物料采用帆布遮盖堆存、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弃土堆放区设置围挡;施工扬尘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 2、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3、废水: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生活污水直接用于施工场地泼洒抑尘。 4、固废:建筑垃圾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统一处理;施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运营期 1、废气:生产车间封闭,设置封闭的输送皮带廊道,厂区内道路地面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破碎、筛分工序产尘点均设置集尘装置,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加强设备维护;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沉淀池底泥、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 | 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