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二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3-28 09:54 至 2025-04-12 09:54 | |||
行政区划 | **省-**市-**县 | 地块面积(m2) | 7785.00 | |||
工业活动历史 | 2015年-2024年 | 活动历史 | 以环氧树脂、重钙、石蜡、铁红、铁黄、钛白粉等原辅材料进行固体交通标线涂料生产,利用卷钢进行公路护栏生产 | |||
地块规划用途 | 建设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省**市**县营东新区经四路东侧 | |||
经度 | 115.806940 | 纬度 | 37.31750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1-15 至 2025-03-25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陈庚锐 | 单位联系电话 | 150****8328 | ||
样品检测单位 | ||||||
******公司 | ||||||
钻探单位名称 | ||||||
**中业****公司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是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总硬度 溶解性总固体 硫酸盐 氯化物 锰 钠 | |||
地下水是否作为饮用水 | 否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陈庚锐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50****8328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企业 | 土地使用权人 | ******公司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郭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89****5666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省**市**县营东新区经四路 | |||||
报告主要结论 | 基本信息: ******公司地块位于**省**县营东新区经四路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北纬37°19′3.00″,东经115°48′24.98″,占地面积7785平方米(约11.69亩)。地块在2014年之前为林地;2015年******公司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环氧树脂、重钙、石蜡、铁红、铁黄、钛白粉等原辅材料进行固体交通标线涂料生产,利用卷钢进行公路护栏生产。2016年******公司与******公司进行了经营手续转让,转让后******公司不再进行交通护栏生产,2023年******公司租赁本地块车间及生产设备,但并未进行生产经营活动,2024年******公司注销排污许可证并拆除生产设备,******公司计划后续不再进行固体交通标线涂料相关生产活动;厂区内建设有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办公楼,宿舍,门卫等构筑物,其中1#生产车间用于固体交通标线涂料生产,2#生产车间用于公路护栏生产,现所有相关生产设备已拆除,设备拆除后厂房地面未发生大面积破坏,无土壤扰动,废旧设备进入市场售卖。设备拆除后,厂房内部重新涂刷了环氧地坪漆。现场平面布置未变,原有构筑物未进行拆除,厂区后期计划用于白酒生产。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 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本地块所采土壤样品重金属铜、镍、铅、镉、 砷、汞、铁在所有点位均有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除苯胺外的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S)均未检出,检出的各项因子的浓度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检测报告统计分析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样品中氯化物、总硬度、钠、锰、溶解性总固体以及硫酸盐有检出且超出本次选用的筛选值。**市西北部**、**属全淡水区,其余为咸淡水相间分布区,本地块浅层地下水为咸淡水相间分布区,地下水水质较差,以上因子超标系地质原因造成。 本次调查现场平行样品检测结果无显著差异,质量控制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科学客观,调查地块土壤符合第二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中除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硫酸盐、氯化物、锰、钠外,均能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但根据本地块区域地下水利用规划,区域地下水不具有开发利用价值,且地块周围均采用集中供水。因此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地块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