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原滦****公司养虾二场虾池经营承包项目已由 上级主管单位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县南堡镇南堡村村西;现将原滦****公司养虾二场场内对虾精养池的经营权对外进行承包,现状虾池无可用养殖设备、设施,承包期内甲方不提供任何设备、设施,承包人须自行解决,待承包期到期后,承包人须在一个月之内对自行购置的设备、设施等全部清场。本次承包范围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中部21-26号虾池、东部9-14号及23+1号虾池,水面面积为681.34亩,二标段:东部4-6号、8号、17-23号虾池,水面面积为738.46亩。承包期限自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2招标范围:将原养虾二场场内对虾精养池的经营权对外进行承包。本次承包范围共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某一个标段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或身体健康、具有承担民事行为能力和合同履约能力的自然人。
3.1.2信誉要求: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3-28至2025-04-0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 在**市**县**路与中大街交叉口西行20米**全****办公室****管理局马路对过)【(1)企业参与投标的:须持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自然人参与投标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17 09:30 ,地点为 **市**县**路与中大街交叉口西行20米**全过程工程咨询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7.2潜在投标人须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现场递交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8.1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8.2异议受理单位:**庆泽****公司,受理电话:186****5070,电子邮箱:****@1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0315-****279
电子邮箱:****@qq.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否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否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采用线下获取招标文件、开评标形式,投标人无需缴纳第三方交易平台使用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庆泽****公司 | |
地址: | ****国营林场院内) | 地址: | **省**市**县倴城镇**路中大街南侧1幢7号一层 |
邮编: | 063500 | 邮编: | 063500 |
联系人: | 戚艳洁 | 联系人: | 刘春光 |
电话: | 0315-****618 | 电话: | 186****507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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