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阳光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资金落实情况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阳光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
(2) 项目实施地点:雄**区**。
(3) 建设规模:**物业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5) 招标范围:**阳光小区物业服务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 资质最低要求: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取得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 项物业管理服务业绩;
(3)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5) 其他要求:/。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3月31日 09时 00分 00 秒至 2025 年04月07日 17时 00分00秒(**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4月 22日 10 时 0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动对其关闭。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示均同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
**** 电话:电 话:0312-****385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0312-****959
电子邮箱:****@qq.com
付费主体:投标人/供应商,付费金额:600元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李赫达
电 话:0312-****95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
联系人:崔丛丛
电 话:0312-****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