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单位:****
2、工程名称:香江信家项目庭院、项目围墙工程
3、工程地址:张寒晖大街西侧、志远**侧
4、承包方式:本次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装、包运输及保管、包验收的固定单价承包方式。
5、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对本工程有意向参加投标的企业、单位请于招标日期前一天交纳 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由财务人员登记投标人的联系方式(投标人和交投标保证金的人要保持一致),逾期交纳保证金的或不交纳保证金的无权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贰万元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金,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移交竣工资料后一周内返还(不计息),落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一周内返还(不计息)。投标保证金打入****(注:投标单位在转账投标保证金的时候,请注明“香江信家项目围墙工程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联系人:高玉,电话177****8106。
企业名称:****
开 户 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账 号:130********000000269
6、报价范围:
1)香江信家项目西北侧围墙,与法院围墙相接北至礼义路段的项目围墙,附大区围墙标准段详图及总平图。现场部分位置与图纸有变动,具体必需到现场勘查,现场确认。
2)庭院围墙,附庭院围墙标准段图纸。
7、报价方式:固定单价:1)、项目大区围墙**元/****法院围墙拆改至7#楼段**元/延米,此段与图纸不符,西面抹灰刮白喷真石漆,必须现场勘察再单独报价);2)、庭院围墙**元/延米(含浇筑院门及装饰、不含门),含税9%。
注:最终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据实结算。
8、材料要求:
(1)确保所有的使用材料为必须为国标产品,提前报样品由甲方选定后方可使用且与图纸相符的产品。
(2)所有材料进场前报样品及资料甲方确认复检后再使用。
(3)进入现场的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
(4)材料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国标产品。
9、工期:根据甲方要求。
10、质保方式:质保期为从验收合格开始,1年。
11、投标单位(或人)接到通知后即可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联系人,马永强,130****5152),将不可预见的一切因素考虑在报价当中。报价当中若有丢项、漏项的,视为包含在报价当中,甲方不予调整。
12、投标单位(或人)将防治大气污染、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措施费用考虑在报价当中。
13、在施工过程中一切事故均由施工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4、付款方式:按月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全部完工后,经甲方监理方验收合格后付至总工程量的95%,余5%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次付清(不计息)。
拨款时,提供合规合法的税率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5、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16、施工现场管理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影响施工现场周边及甲**常的工作秩序。
2、甲方工地代表有权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操作工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管理。
3、甲方工地代表如发现乙方施工存在严重违规操作行为或不按设计图纸施工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停工。
注:施工现场内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担。
17、其他事项:
1、投标方在做标书期间,若产生或发现图纸有疑问,请在招投标前与甲方及时沟通、协商,一旦签订施工合同,一切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2、合同一旦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除了承担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鉴定费、交通食宿费等。
18、为保证招标的合理、合法性,投标者存在一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有争议,****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1)投标方提供虚假资质、资料的;
2)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
3)未能履行合同并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
4)中标后不及时签订合同的;
5)违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注明且在开标时不当众说明的;
6)哄抬物价,恶意抬高投标价款的。
19、投标报价书的递交:
1)投标人向招保人递交投标文件1份,现场提交投标书并当场开标。
2)投招标地点:****中心2#楼19层会议室。
时间:2024年3月31日 上午8:30
3)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修改和撤回,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撤回,也不得作修改。
4)中标方式:合理性低价中标。中标方确定后,招标方即时通知投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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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