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对《****年产30万吨铝型材及精深加工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全本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年产30万吨铝型材及精深加工改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
3、建设地点:**市****开发区
4、项目概况:项目在原厂区内**1层钢结构破碎车间、仓库、辅助用房、危废间等,建筑面积6551.95m2,建成后全厂总建筑面积739204.95m2;取消购置或淘汰设备90台(套、条),新增购置设备387台(套、条),建成后全厂共计759台(套、条)。技改完成后,一期一阶段年产铝型材3万吨不变,一期二阶段年产铝型材4万吨,一期三阶段年产铝型材5.6万吨,一期四阶段年产铝型材3.4万吨,二期一阶段年产铝型材7万吨,二期二阶段年产铝型材7万吨,全厂铝型材总产能仍为30万吨不变。
5、相关单位及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联系人:欧阳硕,电话:132****0046;
联系地址:******经济开发区****公司
②评价单位:******公司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153****5102
邮箱:****@126.com
联系地址:****开发区****中心
6、报告书正文及公参说明请自行下载:
链接:https://pan.**.com/s/1yUcST13wHlpEgVDAbyaDzw 提取码: xd7f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