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4年10月31日委托**十环****公司编制《****塑料包装制品生产加工项目》,该报告表于2014年12月30****环保局的批复,批复文号为雄环表[2014]58号。2017年6月5****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并出具了批复,批复文号为雄环表验[2017]8号。2020年5月2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回执编号:****。有效期:2025年5月24日。
2024年11月,****拟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淘汰落后大型吹膜机5台、落后大型制袋机3台。购置新型节能吹膜机10台,新型节能小型制袋机6台。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食品包装袋1000吨,缠绕膜500吨。企业于2024年11月委托******公司编制完成了《****塑料包装制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4年11月22日,****环境局出具了该项目的备案意见(雄环备[2024]41号)。2025年3月13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为:****,有效期限:2025年3月13日~至2030年3月12日。
2024年11月30日技改项目开工建设,2月初建设完成,2025年2月18日开始进行调试。受****的委托,****于2025年2月21日-2月23日对****塑料包装制品技改项目进行了项目竣工验收监测并于2025年3月4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G****130501Z号)。本次验收范围为技改项目建设完成后的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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