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1000MAC2LBY953 | 翟岗 |
易朝辉 | ******县 |
**省**市**县工业区北区**肽谷生物医药产业园1.3期加速器区A6-1,****路,西至联东U谷科技园,南至孔雀大道,北至**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假肢、人工器官及植入器械制造生产项目 | ****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C3589-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 ******县 ******县 |
经度:116.251944 纬度: 39.465278 | ****分局 |
| 2023-07-31 |
固环管〔2023〕23号 | ****1000MAC2LBY953001W |
2023-12-01 | 2800 |
130 | **** |
****1000MAC2LBY953 | **** |
****1000MAC2LBY953 | 国环绿洲(固****公司 |
****1022MA07QWPJ73 | 2023-11-29 |
| |
2025-02-24 | 2025-03-24 |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假肢、人工器官及植入器械50000件 | 年产假肢、人工器官及植入器械40000件 |
分阶段建设,分阶段验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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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质检--遮蔽--毛化清洁--遮蔽去除--超声波清洗--干燥--质检--遮蔽--熔射沉积--表面强化(干式)--遮蔽去除--超声波清洗--质检--包装 | 质检--遮蔽--毛化清洁--遮蔽去除--超声波清洗--干燥--质检--遮蔽--熔射沉积--表面强化(湿式)--遮蔽去除--超声波清洗--质检--包装 |
表面强化工序由环评文件中设定的干式喷丸改为湿式喷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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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本项目毛化清洁及强化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进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VPS真空等离子熔射沉积系统废气经自带真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管道设置有三通阀,1#VPS真空等离子熔射沉积系统废气与毛化清洁及强化废气不同时进入)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VPS真空等离子熔射沉积系统废气经自带真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最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浓度及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 废水: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每月外排一次;超声波清洗废水及项目自制纯水设备产生浓水,生活污水经肽谷医药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废气:现阶段毛化清洁(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进入一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VPS真空等离子熔射沉积系统废气经自带真空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管道设置有两通阀,1#VPS真空等离子熔射沉积系统废气与毛化清洁废气不同时进入)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检测,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本项目设备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每月外排一次;超声波清洗废水及项目自制纯水设备产生浓水,生活污水经肽谷医药产业园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经检测,厂区废水排放口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新增的表面强化(喷丸)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 噪声:项目运营期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经检测各厂界的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其中生产固废包括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砂、废胶布、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沉渣、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滤芯及废反渗透膜、废气治理产生的收集尘、废滤袋及废滤筒、喷丸沉渣和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 废包装材料、废砂、废胶布、除尘器收集尘、废滤袋、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超声波清洗沉渣和喷丸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不合格件由供应商回收;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新增的表面强化(喷丸)工序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 新增的喷丸沉渣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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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该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03t/a;氨氮:0.001t/a;SO2:0t/a:NOX:0t/a。**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确认书(县总量确认(2023/19)号) | 经计算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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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0135 | 0.0114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002 | 0.003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001 | 0.001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化粪池 | 厂区废水排放口pH的区间值为8.4-8.9,COD的日均值为16mg/L,氨氮的日均值为0.198mg/L,SS的日均值为4.25mg/L,BOD5的日均值为3.2mg/L。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滤筒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颗粒物(染料尘)二级排放标准 | 滤筒除尘器 | 1#VPS真空等离子熔射沉积系统废气、毛化清洁(喷砂)工序废气滤筒除尘器排放口(DA001)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未检出,排放速率最大值为1.4×10-3kg/h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再经厂房隔声 | 东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4.7dB(A)~58.1dB(A)之间;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2dB(A)~57.2dB(A)之间;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7dB(A)~57.2dB(A)之间;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7.4dB(A)~57.5dB(A)之间。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本项目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和生产固废,其中生产固废包括包括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砂、废胶布、超声波清洗工序产生的沉渣、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滤芯及废反渗透膜、废气治理产生的收集尘、废滤袋及废滤筒、喷丸沉渣和设备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抹布。 废包装材料、废砂、废胶布、除尘器收集尘、废滤袋、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超声波清洗沉渣和喷丸沉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不合格件由供应商回收;废滤芯、废反渗透膜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