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 |
****1022MA09QFKK9T | 黄勇 |
金晓明 | ******县 |
工业园区南区迎宾路3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航空航天发动机及推进系统制造改建项目 | **** |
| |
2021版本:074-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 C3749-C3749-其他航空航天器制造 |
| ******县 ******县 |
经度:116.320556 纬度: 39.405278 | ****分局 |
| 2024-01-09 |
固环管〔2024〕2号 | ****1022MA09QFKK9T001Z |
2024-12-04 | 500 |
20 | **** |
****1022MA09QFKK9T | **** |
****1022MA09QFKK9T | **开翼****公司 |
****1001MACNTCHRXU | 2024-12-01 |
| |
2025-01-20 | 2025-02-20 |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010套航空航天相关设备 | 年产1010套航空航天相关设备 |
无 | |
|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热处理(外协)-粗加工-热处理(外协)-组装-焊接-精加工-组装焊接-成品精加工-检验-表面处理-入库 | 热处理(外协)-粗加工-热处理(外协)-组装-焊接-精加工-组装焊接-成品精加工-检验-表面处理-入库 |
本项目实际建设过程与环评相比增加1台激光焊机,该激光焊机不使用焊料,不需冷却水,产生的环境影响较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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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碳碳和高硅氧原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新增)排放; 喷涂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集气柜收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6)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新增)排放。 | 碳碳和高硅氧原料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套布袋除尘器(TA005)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新增)排放; 喷涂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负压集气柜收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TA006)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新增)排放。 |
无 | |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项目新增一般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和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改建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含涂料渣的废过滤棉、废乙酸乙酯包装瓶和废活性炭,均作为危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改建项目新增一般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废布袋和未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材料,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改建项目新增危险废物含涂料渣的废过滤棉、废乙酸乙酯包装瓶和废活性炭,均作为危废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
|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 0 | 0 | 0 | 0 | 0 | 0 | |
0.564 | 0 | 0.637 | 0 | 0 | 0.564 | 0 | |
0.02 | 0 | 0.053 | 0 | 0 | 0.02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3 | 0 | 0 | 0 | 0.073 | 0.073 | / |
0 | 0.006 | 0 | 0 | 0 | 0.006 | 0.00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炭黑尘、燃料尘二级相关标准;有机废气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表面涂装业”相关标准要求及最低去除效率要求 | 过滤棉+两级活性炭装置 | 经检测, 喷涂、烘干工序治理设施后出口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28mg/m3,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要求;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炭黑尘、染料尘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
2 | 布袋除尘器1套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其他二级相关标准 | 布袋除尘器1套 | 经检测,机加工工序治理设施后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4.5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 减震、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减震、隔声 | 经检测,该企业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监测结果最大值为59.6dB(A),夜间不生产 |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度。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度。一般固废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度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标准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绿源****公司 |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三级沉淀池处理通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绿源****公司 |
/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