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3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市级验收方案》,2024年7月16日至25日,****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县、**区、**、**、临**、**县、**县、**县8县(区)实施的2023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进行了市级验收,对每个项目县验收时安排3名专家组成验收组,明确了组长,包含1名财务会计专家。专家验收组严格按照市级验收方案,通过听取汇报、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进村入户现场检查验收和核实询问等对项目进行了验收,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专家验收组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项目县进行了整改,由于部分县项目资金拨付较慢,到2025年3月全部项目县完成资金拨付后,专家验收组对项目县形成了验收意见,现对**县、**区、**、临**、**县、**县、**县、**实施的2023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市级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验收情况如下:
一、成立了项目领导和技术保障组织
各项目县都成立了耕地****领导小组****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强化了责任,对任务目标进行了细化,制定了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和切实可行的项目工作推进计划,组织有力,分工明确,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了目标责任
各项目县实行了县包乡(镇)、乡(镇)包村责任制,制定了细致严格的干部包县包村工作责任和工作规定,县、乡(镇)、村层层签订了项目工作责任状,与项目实施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签订了协议,明确各级目标和责任,确保了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开展了技术服务和项目宣传
****小组农技人员在项目区开展了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季节性休耕项目区改冬小麦、夏玉米一年两熟制为种植玉米、棉花、花生、杂粮等农作物一年一熟制,实现了“一季休耕、一季雨养”。各项目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了耕地季节性休耕的重大意义和有关要求,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采集了耕地休耕地块四至信息
各项目县按照要求采集了耕地休耕地块四至信息,明确了地块编码等信息,对地块的四至信息进行了汇总上报。
五、组织了县级自验
各项目县按照要求制定了县级验收办法,根据自验办法组织农业及相关****政府组成了自验组,对实施面积、耕地季节性休耕落实情况等进行了核实自验,自验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电视、政府或部门网站等方式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
六、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各项目县都建立了项目明细档案,包括影像、照片、文字等各类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七、项目任务面积完成情况
各项目县都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进行了实施,按照工作进度逐步落实。2023年度**县任务面积3.4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2.9198万亩,**任务面积7.09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7.09万亩,临**任务面积7.6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7.6万亩,**区任务面积1.3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1.3万亩,**县任务面积4.0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4.0万亩,**县任务面积2.0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2.0万亩,**县任务面积6.2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5.22441万亩,**任务面积7.0万亩,自验完成实施面积6.19625万亩。**县2022年度未完成的0.334456万亩任务在2023年度实施完成,**县2022年度未完成的0.4202万亩任务在2023年度实施完成。
八、项目实施效果明显
通过实施季节性休耕项目,每亩节水150方以上,减少了化肥、农药的使用量,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了生态环境,同时休耕使土地得到了休养,耕地地力条件不断提升,实现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水”。
九、资金拨付情况
**县、**区、**、临**、**县、**县、**县、**等8个项目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经过县级自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国库支付制度规定,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项目补贴资金拨付给了农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项目实施主体,**2024年3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县2024年5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县2024年7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临**2024年8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区2024年8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县2024年12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县2025年2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2025年3月完成了项目资金拨付,8个项目县全部完成了项目补贴资金拨付。
专家验收组认为:**县、**区、**、临**、**县、**县、**县、**等8个县实施的2023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都按照项目方案内容进行了实施,一致同意项目通过验收。
现对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时间2025年4月 日至4月 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反应。
电话:0310-8016161
附件1、**县、**区、**、临**、**县、**县、**县、**等8个县2023年度季节性休耕项目验收意见
附件1、**县、**区、**、临**、**县、**县、**县、**等8个县2023年度季节性休耕项目验收意见.PDF
附件2、2023年度**市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市级验收专家名单
附件2、2023年度**市耕地季节性休耕项目市级验收专家名单表.PDF
****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