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裁分类: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布时间: 2025-04-02
根据《**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我局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进行动态管理,现对《**县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见附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自2025年4月3日0时起至2025年4月10日9时结束。公告期为7天,自2025年4月10日9时0分0秒起接收申请。
为确保零售许可新办的公平、公正、公开,在零售许可证新办过程中执行以下原则:
1.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新办申请以**统一专卖监管平台(省局端)显示的申请时间为准,按照先后顺序进行受理。
2.公告期结束后,在有办证容量的网格单元内提交许可证新办申请的,按照可办证数量进行办理;无办证容量的网格单元不再审批发放新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3.本季度内各市场单元因歇业、收回、审批注销等退出的零售点数量,将调配至下阶段相应网格单元可办证数量,本季度不再对可办证数量进行调整。
本公告由****负责解释。
附件:1.**县局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信息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事项业务办理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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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
**县局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制品零售点网格单元相关信息的公告(2025年2季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