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 **区****基地项目-10#生产厂房工程施工 已由 ****改革局 以 永发改招标核字(2023)3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96307.85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91644.98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212001.82平方米,容积率1.22。位于刘河线东侧,瓷都大道南侧;纬三**侧。组团内划分生产区、物流仓储区、服务配套区。并按相关规范建设相应配套设施以及相应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绿化、停车场等工程 ,建设地点: ****园区**西北部(刘河线同瓷都大道交叉口, 刘河线东侧、瓷都大道南侧) 。 2.1.1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1.2质量标准: 合格 。 2.1.3其他: 无 。
2.2招标范围:**区****基地项目-10#生产厂房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1509.973013 万元。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中级及以上 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3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3 00:00 至 2025-04-08 23:59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5-0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中心 上发布。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向 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张嫚 ,联系电话: 0311-****0101 。
监督部门名称:**市****建设局
电话:0310-****815
电子邮箱:/
**区****基地项目-10#生产厂房工程施工 | 投标人/供应商 | 2000 |
**** | **** |
**省**市**区露禅大街南侧 | **省**市**区廉东北大街16号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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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飞宇 | 张嫚 |
0310-****527 | 031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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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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