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315-****806
通讯地址:**县津源西街30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焙烧砂生产线扩建项目 | **** | **圣洁环境****公司 | 河****经济开发区** | ****焙烧砂生产线扩建项目为扩建工程,合计建筑面积7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60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50%。本项目占用半成品库700平方米,扩建焙烧砂生产线2条。**焙烧炉2个、滚筒2个,提斗机12个。主要设备有:入料仓、焙烧炉,滚筒机,成品仓,除尘器。配套建设环保、供电、给排水、专用道路、场区硬化美化绿化等工程设施,年产焙烧砂8万吨。备案编号:****。 | 1、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及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2、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须按照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有组织:依托现有工程1#硅砂生产线原料砂上料、筛分、打包废气处理设施,筛分机筛面封闭加集尘管、上料处采取三面封闭,与打包废气一同进入布袋除尘器,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为避免非正常工况发生,应设置专人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与管理。上料工序颗粒物,除杂、打包、转运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同时满足《**县选矿企业和选砂制砂企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迁政办字〔2021〕8号)的排放限值10mg/m3要求;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2污染物排放限值及《2019年“十项重点工作”工作方案》(唐办发[2019]3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30mg/m3,200mg/m3,300mg/m3要求。 无组织:设置彩钢结构的封闭生产车间、车间自动感应门、散状物料运输采用封闭通廊输送,螺旋输送机、提升机进行全封闭等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滚筒机、焙烧炉、斗提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要求设备加装减振基础的隔声降噪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等方式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3)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用水主要为洗砂用水、洗车用水、冷却用水、抑尘用水。生产废水为洗砂废水及洗车平台废水,处理后循环使用,职工日常盥洗产生的生活污水等所有废水需妥善处理,不外排。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筛分过程沉淀池产生的杂质,焙烧砂除杂过程产生的杂质,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除尘灰,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布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原料库内,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保养过程中产生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企业现有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其储存、转移和处理途径需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间等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3、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4、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规定的措施落实。 |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10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