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026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临**城**路中段**、西门大街北头北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10.000≤ 并且 ≤5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20263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3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25BA0003 | |||
起始价: | 833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 到 临****路中段北侧139号****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3日 至 2025年04月22日 到 临****路中段北侧139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2日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22日 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4月25日 10时00****审批局三楼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我局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二)地块开发程度为:净地出让条件。 (三)建设指标及内容详见****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编号:邯临规划****001号)。 (四)出让金缴纳;地块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买保证金转为地块出让金,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交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本次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必须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日内交付出让土地,双方签订《交地确认书》,签订《交地确认书》视为该幅出让土地已经交付,竞得人不得另行主张其他形式的交接;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政府设定。 (七)本次拍卖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除应交纳成交价款外,****政府部门交纳的相关税、费及拍卖佣金。 (八)竞得人须按照供后监管要求,自觉、按时提供、报送相关文件、材料、票据、照片等,并积极主动配合、接受供后监管监督检查。 (九)本次拍卖出让不再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可自行踏勘。 (十)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按原途经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十一)其他出让要求和条件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临**城**路中段**13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10-****009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开户账号:130********050510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