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1499.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机场**延东侧、景明**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4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 1499.3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325BA0009 | |||
起始价: | 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到 ****公司(**省****中心P2楼610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4月07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到 ****公司(**省****中心P2楼610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7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4月27日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4月28日 10时00分在****公司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需全面阅读有关拍卖出让文件,如有疑问可向****或****公司咨询。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拍卖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报名。 2、竞买人还应提交****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在竞买成交确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充抵地价款。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竞得人需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2年内建成竣工。 6、地块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约定土地性质进行建设,配建的公共设施按照《****办公厅****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政办字〔2021〕9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移交。
八、 ****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心P2楼610室
联 系 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0310-****672
开户单位:****财政局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开户账号:811********011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