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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第9号),现将****年消纳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砖、30万吨干砂混浆、20万吨水泥稳定土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消纳处理150万吨建筑垃圾,年产50万立方米新型建材砖、30万吨干砂混浆、20万吨水泥稳定土技改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冉庄镇姜庄村东南460m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坤138****1227
公示日期:2025.4.7-2025.5.6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属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需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反馈意见交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