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说明
招标名称:****公司****中心**综合管网工程项目-唐胥路(国丰大街一滨**大街)管网改造工程、国滨路(顺达街-滨**大街)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专业工程
招标编号:****
根据各投标人提交的疑问、建议及现场实际情况,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说明:
1. 付款条件修订为:
付款方式为:现汇。
预付款:无
进度付款方式:投标人每月15日需按经项目部各部门审核会签后的当月完成工程进度表上报进度产值,****经营部审核后作为每月进度产值,投标人提供与暂结额一致的发票后,招标人支付月度暂结额的70%;工程完工招标人办理完竣工验收合格付至招标人审核的分包(累计)月度暂结工程价款的85%,招标人办理完竣工结算且招标人与投标人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付至结算额的100%,最后一次付款前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结算额3%的****银行保函作为质量保修金。
质量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总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 2 年)后,招标人返还投标人,如有罚款或其它费用,招标人按实扣除后1个月内1次付清。
明确发票开具类型、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增值税发票金额与进度暂结金额一致,并同步提供完税凭证。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要求不一致处,以本澄清为准。
招标人:****
日 期: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