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路西延项目地块位于**县北沙窝乡西王草庄村,****公司****油厂**采油作业区油水井(高30-51井,高30-53井,高30-55、-58井)四宗井场及进井道路,总占地面积11113.31m2。
根据**县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县**路西延项目作为城市主干道路被列为重点民生建设项目,2024年3月6日,****政府****管理局有限公司致《****政府关于**县**路西延、兴阳路西延工程所涉设施占地有偿收回的函》,****政府拟有偿收储该宗土地。2022年,高30-51井、高30-53井、高30-55、-58井井场内油井拆除,抽油机上的各种管道和设备均已全部拆除并清运出场,完成永久封井。2025年1月,中国石****公司****公司启动**县**路西延项目(高30-51井、高30-55、-58井、高30-53井井场及进井路)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9个土壤点位,采集土壤样品27个,****实验室分析因子包括45项基本因子、pH、氨氮、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多环芳烃(8项)。地块内共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采集地下水样品3个,地下水分析因子包括《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GB/T14848表1因子35项、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镍、石油类、氯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二氯苯、三氯苯、多环芳烃(16项)。
检测结果:经过对地块检测结果分析,土壤样品分析因子全部未超标,各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及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下水样品测试项目中18项有检出,样品中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钠、硫酸盐以及D3(高30-53井拆除设备存放区)的氯化物超出《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其他因子检测结果满足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该区域浅层地下水属于限采区,未来规划不涉及浅层地下水开采利用,地块不存在健康风险,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