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管网工程-**路(北二环路-北三环路)变更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及内容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日期:2026年5月11日 更正公告日期:2026年5月19日
2、原公告内容: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2日09时00 分。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09时00分。解密时间:2026年6月2日09:00-09:30,投标人应在解密截止时间**行电子解密 。
更正为: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6月8日09时00 分。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8日09时00分。解密时间:2026年6月8日09:00-09:30,投标人应在解密截止时间**行电子解密。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项第6其他部分新增危大工程清单内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设计
依据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于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表中打√项),设计意见如下:
| 序号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 本工程是否涉及 | 处理意见 |
| 1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2 |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3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4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5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6 | 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7 | 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8 | 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9 | 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0 | 高处作业吊篮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1 | 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2 | 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3 | 人工挖孔桩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4 | 水下作业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5 | 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 |
| 16 | 深基坑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17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8m及以上, 或施工总荷载 (设计值)15kN/m2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 (设计值) 20kN/m及以上。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18 |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19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20 | 跨度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或跨度60m及以上 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21 | 开挖深度16m及以上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22 | 水下作业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23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 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 项工程 | 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专家论证 | |
| 注 | 未尽事宜详见住建部第37号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 ||
注:1.本工程存在上述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明确相应安全措施,并在施工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尚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2.对于本工程中涉及到的,在上表中未勾选的分部分项危大工程,仍应按照注1的要求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