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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公示(何轶) |
| 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受理公示 现有申请人何轶申请继承不动产登记。经审核,材料齐全,予以收件受理,现对拟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登记。 被继承人(原权利人):何续常 拟登记继承人:何轶 不动产坐落位置:**县****街悦翔﹒芝兰园10号楼1单元1101 不动产权证号:永房权证直字第2015-0860号; 房屋建筑面积为109.37平方米 该不动产属于被继承人何续常与刘淑然的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遗产。遗产部分由申请人何轶申请继承。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行政审批局十楼) 联系方式: 0316-****531 **** 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