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以下文件资料的电子版放入同一文件夹,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139.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生产企业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序号 | 立项编号 | 医疗仪器设备名称 | 科室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 1 | **** | 电动吸引器 | ****中心 | 台 | 2 | 0.2 | 0.4 |
| 2 | 2026XZHJZ008 | 电动吸引器 | 妇产科3号楼5、6楼 | 台 | 2 | 0.2 | 0.4 |
| 3 | 2026XZHJZ028 | 电动吸引器 | 核医学科 | 台 | 1 | 0.2 | 0.2 |
| 4 | 2026HJZ10511 | 电动吸引器 | 呼吸内科 | 台 | 1 | 0.2 | 0.2 |
| 5 | 2026XZHJZ049 | 电动吸引器 | 全科医学科3号楼16楼 | 台 | 1 | 0.2 | 0.2 |
| 6 | 2026DH065 | 电动吸引器 | 中医科 | 台 | 2 | 0.2 | 0.4 |
| 7 | 2026XZHJZ070 | 电动吸引器 | ****中心 | 台 | 1 | 0.2 | 0.2 |
| 8 | 2026HJZ045 | 电动吸引器 | 介入科 | 台 | 1 | 0.25 | 0.4 |
| | | | | | | 合计 | 2.5万 |
立项编号:
主管部门:医学装备处
采购清单:如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书》、《资质证明》、项目负责人复印件等,开标需带原件校验,具有相关业绩。
三、报名3.1报名时间截至 2026年XX月XX日 17:00:00;
3.2请填写一下表格信息,发邮箱****@139.com
| 序号 | 产品注册证名称 (或备案名称) | 生产企业全称 | 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规格型号 | 产品注册证号 (或备案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质保期 | 备注 |
| | 注:填写内容需与注册中完全一致,并在注册证中标注清楚。 | 注 :填写内 容需与注册中 完 全 一致 ,并在注 册证中标注清楚。 | | 注 :填写内 容需与注册中 完 全 一致 ,并在注 册证中标注清楚。 | 注:填写内容需与注册中完全一致,并在注册证中标注清楚。 | | | | | | |
承诺:报价单内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产品信息与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信息完全一致,如信息有误后果自负;****医院系统对接,承担所有对接费用。
参数
一、电动吸引器
1、极限负压值≥0.085MPa;瓶为2500ml*2:4、脚踏控制
2、抽气速率≥20L/min;负压调节范围20kPa-极限负压值;贮液
3、噪声≤60dB(A);电源为220V士22V、50HZ士1HZ;
医疗设备采购挂网商务条款(事业收入)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及所供产品的合法注册或备案凭证。须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有效证照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供采购人备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销售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投标代表授权书(授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若所投货物非供应商自行制造,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次投标正式授权书;如为经销授权,须提供有效的经销授权书。 4.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提供按时履约承诺函。 5.提供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二、供货与交货 1.交付时效: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产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逾期造成采购人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3.超期未供货视为自动放弃,将被列入不良**黑名单。 4.因不可抗力或采购人书面同意延期的除外。 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科室现场,落地就位、安装调试到位)。 6.产品包装符合运输与仓储要求,随货附带合格证、注册证、说明书等全套资料;供应商承担产品运送、安装、调试及采购人操作人员培训全部费用。 7.产品须为未经使用的全新原装设备,整机及辅助设备无条件免****医院系统调用,明确列明所需专机专用耗材及易损件清单。 三、安装前的准备工作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派原厂工程师到采购人现场,同采购人的工程师共同商讨安装医疗设备的设计、施工要求,并在两周内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要的技术参数及有关资料和施工图纸。 2.如由于采购人原因而造成场地准备不合要求,将可能导致安装时间延后甚至交货时间延后;如因供应商原因而造成场地准备不合要求,由此导致的延期施工以及延期交货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安装 1.供应商负责所售产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及采购人操作人员的培训,并承担所需费用。 2.设备由供应商负责指派原厂工程师免费安装。在安装期间,供应商工程师的食宿费及交通费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必需的安装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水、电力、必要的人力协调等。设备安装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人、供应商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3.所有设备、材料均须由供应商送货到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必须出示产品合格证和原厂随货清单。供应商应派熟练的工程师现场进行安装,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本项目技术要求,供应商应在3天内免费更换其不合格设备,使之达到要求,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4.设备到场后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要求安装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派工程师到采购人的安装现场进行安装。以工程师应到达安装现场的之日即开始计算安装周期。 5.若供应商工程师不能在规定的周期内完**装工作,每延迟一天,则供应商应**保修期二天。 五、验收 1.双方应于设备交付后3个工作日内,依据合同、经双方确认的配置清单、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双方封样样品共同进行验收。 2.设备安装后,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交本机安装调试报告。 3.供应商的工程师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必须向采购人的医务人员和工程师运行演示所购设备的所有功能。 4.采购人的医务人员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将试做若干病例检查,以检验设备的性能和各项功能。病例检查若一切正常,即证明设备运转良好,并在壹个月之内完成验收。 5.设备经安装试运行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的代表在验收合格证明书上正式签字确认。 6.在无需增加软硬件的前提下,必须完全实现设备正常使用所有软件功能,作为设备验收条件之一。 六、培训服务1.供应商的工程师在完成设备安装及试运行工作后,应在现场对采购人人员进行操作演示。供应商应在各设备安装现场开展现场培训,并负责对采购人技术人员进行常规故障排除及日常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培训。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参训人员安排由双方协商确定。
2.供应商必须派出具备相应专业资格且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师承担培训任务。培训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否则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的翻译服务。通过培训,采购人的系统管理及操作人员应能较为熟练地掌握系统各功能模块,并能够独立完成操作。
3.培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七、付款方式(事业收入)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成交供应商接到领取成交通知书的通知后,在合同签订期(30日历日)之内及时以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含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放弃成交。 2.履约保证金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之日止。在供应商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产品性能达标、所供产品无未解决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无瑕疵,且经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后,采购人于确认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10%履约保证金或保函(如提供履约保函,则保函有效期需覆盖至合同约定服务期满之日止,如保函在此期间到期需提前15日提交延期履约保函)。 3.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采购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若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实际损失的,供应商还应就超出部分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4.货到安装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第6个月支付货款全额的90%;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服务期满之日止,在供应商完成全部产品安装调试并通过最终验收、产品性能达标、所供产品无未解决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无瑕疵,且经采购人最终书面确认后,采购人自前述条件满足之日起30日内无息付清剩余10%货款。(若供应商以转账形式向采购人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则产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第6个月支付货款全额的100%。保函形式则按照上述约定执行。) 5.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供应商应提供正式、有效的全额发票(含税)。因供应商延迟提供发票导致采购人延迟付款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八、质保与售后服务 1.供应商提供本产品免费保修 个月(建议国产设备≥36个月,进口设备≥24个月,具体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打印时删掉此括号里的内容)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后维保费不超过中标(成交)价的 %(建议≤6%为参考值,具体内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填写,打印时删掉此括号里的内容)。2.质保期内,厂家工程师每年为采购人设备提供不少于四次定期检修,每次检修间隔原则上不超过四个月。检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清洁、性能检测、易损件检查、软件校准及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具体内容以设备维护手册为准。检修时间不计入设备停机时间。但因厂家工程师操作不当导致设备损坏或故障的时间,仍计入停机时间。若厂家未按约定频次或内容完成检修,每少一次,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3.质保期内设备故障,供应商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免费服务;机件损坏的,免费按同品牌标准更换零配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质保期内设备故障,供应商须在 12小时内派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师到达现场。 九、报价要求 1.项目报价须采用人民币报价,且为落地含税全包价。即包含供应商为完成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2.报价须涵盖以下全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本身价款;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差旅费;质保期内维修、更换、技术支持等全部费用;各类税费:若产品为国产,含增值税;若为进口产品,含增值税、关税及其他进口环节税;接口对接、端口使用费等与系统集成相关的费用;检测费、验收费及其他为货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合格所必需的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补偿。 3.供应商须确保报价真实、合法、完整。严禁出现以下行为:(1)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2)提供虚假报价材料;(3)恶意低价中标(成交)后要求加价或降低配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价/成交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十、违约责任 1.供应商承诺并保证:采购人在使用产品过程中,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提出的知识产权索赔,亦不会因产品违法违规生产销****政府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如发生前述情形,供应商应承担采购人因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应诉费、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等。 2.因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供应商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向患者支付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供应商应全额赔偿采购人。 3.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除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实际损失。 4.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十一、争议解决 争议解决:因合同引起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采购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附注说明1.针对本项目的其他附注说明都可以加入此处: (该项为必填项,如果没有请写“无”,打印时删掉此括号里的内容)。
注: 以上商务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完全响应,否则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