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方式 | 竞价采购 | 开启与截止时间 | 2026-10-18 18:00 至 2026-10-18 18:30 |
| 响应担保信息 | 响应担保金额:5000 元 户名:****集团****公司 开户行:光大银行**西王支行 账号:752********078821 | ||
| 联系人 | 邸永松 | 联系方式 | 193****3545 |
| 规则说明 | 1 1阶段 2026-10-18 18:00:00 2026-10-18 18:15:00 15分钟 ,50% (向上取整) 2 2阶段 2026-10-18 18:15:00 2026-10-18 18:30:00 15分钟 ,1家 报价相同的,按时间顺序淘汰,时间晚者淘汰 除第一阶段,每一阶段只能在上一阶段基础上往低报 各阶段报价过程不公开,阶段结束后统一显示最终报价 若最后阶段保留超过1家,则进入谈判阶段 | ||
| 是否最低价中选 | 是 | 是否允许预报价 | 是 |
| 采购类别 | 物资采购 | 响应担保方式 | 委托平台收取 |
| 响应担保金额 | 5000元 | 响应担保审核节点 | 报名前 |
| 最高限价 | 640000 元 | 最高限价是否含税 | 含税 |
| 交付地区 | **维吾尔自治区**市 | 详细交付地址 | **市**县库木塔格沙漠 |
| 采购概况 | 本次采购内容为**市**县库木塔格沙漠4A级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水泵、垃圾房、门窗、照明及监控设施等材料的供货、运输及售后配合 | ||
| 报价方式 | 采用两阶段报价机制,且供方报价家数不得低于 3 家:第一阶段报价截止后保留前 50%*报价家数(小数向上取整),第二阶段应低于第一轮报价,截止后优选最低价中选 | ||
| 交货方式 | 送至项目所在地采购方指定地点 | ||
| 付款方式 | 1. 本次采购税金为13%,供方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材料款支付方式:分批次付款。货到现场后,双方核对签收小票,并根据核对结果由采购方出具结算单,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支付依据(结算单无签字盖章视为无效)。 | ||
| 资格要求 | 1. 供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物资的生产或销售,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3. 须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作废要求 | a.中选供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 b.中选供方存在串通报价、行贿等违法行为; c.项目规划重大调整或采购任务取消; d.所有响应均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e.因不可抗力或重大变故,采购项目或履约已无法实施; f.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其他作废情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