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排污权交易项目
项目编号:****
出让方式:比选
最低限价:
| 序号 | 污染物名称 | 上限数量(吨) | 最低限价(元/吨﹒年) |
| 1 | 二氧化硫 | 10 | 1500 |
| 2 | 氮氧化物 | 10 | 1800 |
注:此次2项污染物出售上限数量为各10吨,意向受让方此次购买数量根据需求自行定夺,不能超过此次出售上限数量。
出让内容:****出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污染物排污权,最低各5吨起,各不超过10吨。
项目实施地点:**县
合同履行期限:5年。
质量标准:满足环保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意向受让方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出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参加排污权交易的复函。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方式: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6年10月19日至2026年10月21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时间)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2、报名方式: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q.com,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取消投标资格。
受让方报名时须符合以上条件并提供报名资料一套,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关于同意参加排污权交易的复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适用于授权代理人报名)。未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取消投标资格。
售价:0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县碧桂园﹒丰宁首府8#楼3-1302室
时间:2026年10月22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县碧桂园﹒丰宁首府8#楼3-1302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出让方不予受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七、本次比选公告在(https://www./)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负,出让方、****公司概不负责。
备注:若本项目内容发生变更或补遗,在(https://www./)上发布,请各受让方予以关注,出让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出让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让方信息
名 称:****
地 址:****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孙月 186****4643
2.出让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碧桂园﹒丰宁首府8#楼3-1302室
联系方式:陈黎黎 0314-****008
项目联系人:孙月
电 话:186****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