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看守所****中队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改革局以蠡招标核字〔2026〕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7976.73 万元,其中**工程估算价 7244.25 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32578.38 ㎡(折合 48.87 亩),总建筑面积 10733.00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9915.42 ㎡,地下建筑面积 817.58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综合楼、被羁押人员用房、附属用房、武警用房及民警训练场馆、室外工程。看守所总建筑面积 9077 ㎡,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 4344.11 ㎡,地上三层;被羁押人员用房建筑面积 3723.45 ㎡,地上一层,羁押设计容量 300 人;附属用房地上一层建筑面积 191.86 ㎡,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241.78 ㎡;民警训练馆位于地下一层,建筑面积 575.80 ㎡。武警用房建筑面积 1656.00 ㎡,地上三层,主要功能为武警备勤、生活用房。建设机动车停车位 53 辆,非机动车停车位 136 辆。****看守所活动场地、安全警戒设施、武警训练场地、室外管线、充电桩工程等。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相关手续工作。 建设地点:**市**大百尺镇魏家佐村北侧、农场小区西侧。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7318.49万元。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施工工期510日。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行业和企业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行业和企业要求。 采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发包人要求及设计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其他要求: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1.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1.1.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1.1.4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一项公共建筑(不含住宅)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0平方米或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①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原件扫描件。3.1.1.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1.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工程建设类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证书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承担项目经理的须提供)。3.1.1.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1.1.8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1.1.9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10以项目经理身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一项公共建筑(不含住宅)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①近3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单原件扫描件(可以和企业业绩通用)。3.1.1.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2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1.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3.1.1.13(1)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会计报表。(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10-19 00:00至2026-10-26 00:00(**时间,下同),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1-10 08:45,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1)评审专家统一从全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2)“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3)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向提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董少康、赵昊瑞联系电话:0312-****113、0312-****87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0312-****327
电子邮箱:****@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第三方平台为:**省公共**交易平台。收费主体为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收费标准:0 元。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西路 | 地址: | ****一中路84号 |
| 邮编: | 071400 | 邮编: | 071000 |
| 联系人: | 董少康 | 项目负责人: | 赵昊瑞 |
| 电话: | 0312-****11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2-****87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63.com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100****24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