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项目名称)**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桩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包件名称)
其他业务(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本招标项目 **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建筑单体、辅助****工程部分) (项目名称)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桩基工程 (专业类别名称)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省**市渤海新区**港综合港区一突堤**西端 。
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1个5万总吨客货滚装泊位和1个7万总吨汽车滚装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本标段工程内容为码头陆域范围内的建筑单体、辅助****工程部分,主要包括综合楼、滚装客运站、****中心、变电所、供水调节站、污水处理站、流动机械库、工具材料库、危废暂存库、PDI检测车间、客货查验车间、各类闸口等16个建筑单体及室外配套工程,为**滚装运输提供办公、客运、查验、检测、仓储、动力保障等综合服务功能。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PDI检测车间、出**口、供水调节站、进出**口、进**口、客货查验车间、****中心、流机库及工具材料库、综合楼,上述建筑相关的桩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包件划分: / 。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1月1日 。
2.3其它: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误工及待工时间,将此因素考虑进投标报价,招标单位不会对此误工及待工有任何费用及时间的补偿;工程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各工序的搭接和交叉或其它施工干扰必然存在,赶工或间歇性开工不足等情况在所难免,因此招标单位出于施工管理需要有权发出工期或阶段性工期调整指令,投标单位应无条件予以接收并理解为其指令符合规定。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 年 10 月 20 日 9 时至 2026 年 10月 25 日 9 时,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网址:https://scp.****.cn/)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整标),****银行账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时须备注:**港综合港区滚装码头一期工程(建筑单体、辅助****工程部分)桩基工程项目标书款),****银行****公司全称发送邮件至邮箱****@qq.com,便于招标人及时确认并开通下载招标文件权限(标书款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标书款请按下述信息汇款(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 440********050191906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6 年 10 月 25 日 9 时至 2026 年 10 月 30 日 9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招标人将拒收。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中标分包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更加顺畅高效,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分包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cn)发送,发送后10天内需完成费用缴纳。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7658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9.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9.2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工作台-分包商协同-平台服务费”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分包商可在“中交招采网-工作台-分包商协同-平台服务费-发票查询”模块获取。
招 标 人(异议受理人): ****
地 址: **市**区**中路362号6楼
联 系 人: 林工
电 话: 137****32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qq.com
网 址: /
2026 年 10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