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生产运营管理服务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港综合港区二港池底部岸线。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码头建设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和1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 5 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及配套库区,使用岸线长度 503m,设计年通过能力为470万吨,库区总库容46万立方米。装卸及储存货种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纯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以及低温丙烯、低温丙烷、低温丁烷、低温乙烯、低温乙烷、环氧丙烷、常温丙烯、常温丙烷、常温丁烷。
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双方全部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成为止。
2.1.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要求。
2.1.5最高限价: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的45%。
2.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2采购范围:完成**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生产运营管理服务、生产运营维护保养及库区储罐招租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可承担各种采购和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1.3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
3.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30点至17:30点(**时间,下同),到****项目办公楼210室获取采购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项目办公楼210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网站(https://www.****.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港泰地液体化工码头北侧森旭液体化工码头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3****6898